一、依據:依據本府社會局 115 年 4 月 7 日南市社少婦字第 1150482548A 號函辦理。
二、公告內容:
- (一) 宣導目的:為提升社會大眾對未滿 20 歲懷孕事件的預防意識,並提供當事人、家屬及其重要他人即時的諮詢管道與社會資源。
- (二) 諮詢資源:
- 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:全國未成年懷孕求助站
- 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:0800-25-7085
- (三) 辦理事項:請各級學校協助將旨揭宣導單張置於校內網站、跑馬燈或佈告欄廣為宣導。相關電子檔請至「臺南市政府員工入口網/公務公告」下載(識別碼:0000)。
- (四) 成果回報:請各校於辦理後一個月內,將宣導成果(含照片)免備文,逕行傳送至社會局承辦人廖小姐電子信箱(1st922000@mail.tainan.gov.tw),並請備註學校名稱。
三、檢附孕路同行守護未來宣導單張電子檔及來函各 1 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