☆☆☆ 請假手續為升學、獎學金等相關資格的檢核項目,請各位同學務必定期追蹤請假作業是否完備 ☆☆☆
一、請假流程
返校後即可辦理請假手續。
1. 填寫資料
基本資料、事由與時間
➔
2. 簽名核可
家長簽名與導師簽名
➔
3. 送交審核
送學務處正式申請
流程詳細順序:
填寫基本資料 → 填寫請假事由與起訖時間 → 填寫假別 (事、病、公、喪、生) → 家長簽名 → 導師簽名 → 送學務處申請。
填寫基本資料 → 填寫請假事由與起訖時間 → 填寫假別 (事、病、公、喪、生) → 家長簽名 → 導師簽名 → 送學務處申請。
二、請假單下載與範例
三、請假期限
- 病假:返校後 3 日內。逾時完成請假,將核予事假。
- 其他事由:最遲於每次 段考後 7 日(含假日、寒暑假)內完成請假手續,逾時以曠課論。
四、常見 Q&A
Q2. 病假、喪假、公假或生理假需要提供什麼證明?
1. 病假:2 日以上(含 2 日與跨日)須提供就醫證明(如藥單)。
2. 喪假:請提供訃聞(可拍照提供)。
3. 公假:統一由指導老師或組長協助申請。
4. 生理假:不須提供證明,生理女性每個月可以申請一日。
2. 喪假:請提供訃聞(可拍照提供)。
3. 公假:統一由指導老師或組長協助申請。
4. 生理假:不須提供證明,生理女性每個月可以申請一日。
Q3. 假單起訖時間怎麼填?
請填寫「人不在學校」的時間。例如:早上不舒服請假全日,請填寫當日日期並勾選「☑全日」;若午休後請假,請寫上午休至第 7 或 8 節。
備註:舊版請假單申請全日請假,請填寫早自習至第 7 (8) 節。
Q4. 為什麼會收到缺課預警通知單?(高中部)
依據法規,學生曠課及事假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 1/3 者,該科學期成績以零分計算。
備註:上述缺課預警,病假、喪假、公假與生理假,不列入計算。
相關法規連結Q5. 病假為什麼返校三天內要申請?
1. 避免同學遺失相關單據,以及必要時提供關心與協助,故請於回到學校後盡速完成請假作業。
2. 返校三日為返校後第三個上課日,例如:星期一請病假,星期二回到學校上課。若禮拜三、四、五為上課日,請於禮拜五下午放學前繳交請假申請。
3. 若病假申請超過期限,將核予事假。
2. 返校三日為返校後第三個上課日,例如:星期一請病假,星期二回到學校上課。若禮拜三、四、五為上課日,請於禮拜五下午放學前繳交請假申請。
3. 若病假申請超過期限,將核予事假。
五、公假申請單連結
公假申請單下載(請由教師申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