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8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0073983號函辦理。↵
二、本案報名資格如下:↵
(一)無三親等內之親屬(含姻親)參加116年會考。↵
(二)須為正式教師,不得為代理、代課、兼課或實習教師,且培訓及正式閱卷期間未申請留職停薪。↵
(三)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會;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,須全程配合116年會考數學非選閱卷工作。↵
(四)具會考數學非選閱卷經驗者優先錄取,惟貴校若另有考量,則依學校推派。↵
三、本案報名方式:↵
(一)報名期間:自115年8月24日(星期一)起至115年9月11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止。↵
(二)報名窗口:請貴校推派一名教師擔任聯絡人,協助處理貴校數學教師(含退休教師)報名作業。
(三)報名方法:請貴校聯絡人協助教師填妥報名表(如附件),傳真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(以下稱心測中心),傳真電話:(02)8601-8910,或掃描後email至,並電洽蘇小姐確認,電話:(02)7749-8576。↵
四、培訓會預定於115年10月及116年2至3月各舉辦1次,每場次為期1天。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,另函通知貴校。↵
五、請貴校核予上開錄取教師公(差)假出席2次培訓會並協助課務調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