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一、課後社團上課時間國民小學每節為四十分鐘,國民中學每節為四十五分鐘,高級中學每節五十分鐘。
課後社團聘請校內或校外指導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如下;
(一)內聘教師:
1.上班時間:依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辦理。
2.下班時間及寒暑假:國民小學每節最高新臺幣(以下同)四百五十元;國民中學每節最高五百四十元;高級中學每節最高六百六十元。
3.行政人員於寒暑假每節鐘點費比照前目辦理。
4.跨越上、下班時間:分別依上、下班時間上課之節數計算。
(二)外聘教師:每節以四百五十元為原則,並得依教師之學經歷或專業能力等級酌予提高,至多不超過七百九十五元為限;倘因社團屬性需求,需提高鐘點費,可檢附社團師資基本資料及訓練計畫並敘明理由,報本局核准,且每節以一千二百元為上限。
(三)助教教師鐘點費支領標準以教師鐘點費二分之一為支給上限。